死刑案件之被害影響陳述 ─以美國法為參照對象

我國作為仍舊存在死刑制度的國家之一,死刑議題極具爭議性。死刑案件的特殊性起自於其不可回復性(一旦發生誤判,被告失去的生命無法挽回)、被害人生命法益的重大侵害,以及被害人家屬的被害情感。 刑事訴訟法第271條第2項規定,賦予了被害人或其家屬在法庭上陳述的機會。當因為失去親人而情緒激動的死刑案件被害人家屬在法庭上陳述時,其陳述將會產生怎樣的結果?是否容易導致法院做出死刑判決結果?被害人家屬的陳述內容是否可以作為刑法第57條之量刑事由? 最高法院於民國101年發布新聞稿,決定自民國101年12月起,進入最高法院之刑事二審宣告死刑案件,一律進行量刑辯論,且法官須斟酌被害人家屬之意見量處刑度。最高法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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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楊媖淑, Yang, Ying Shu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9965104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