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清時期的布政使研究
清朝布政使之職能,大略論之,有民政、財政、其他三方面。民政上,舉凡德音的宣達、戶口的調查、鄉試的提調、墾荒的起科、楷模的旌表,甚至祥瑞的呈報等等,布政使皆與其事;財政上,則錢糧之奏銷、解協各餉的解送、收支出納的調劑,莫不屬布政使之責;其他方面,包含官員之就任、離任、迴避、丁憂、薦舉、瀆職、不適任等相關事務,亦皆布政使轄之。由此可知布政使事務之繁忙及責任之綦重,然亦因此,可知其在清朝官僚體系中具有一定重要性。 體制內之繁忙職能外,要了解布政使,更不可忽視其在體制外所肩負之種種任務。這些體制外之任務,有為完成體制內職能所不得不做者;有身處地方政治圈中所不得不妥協者;亦有因於政經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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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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