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侵害行為刑事責任之研究 —以「混淆誤認之虞」的解釋為中心
自古以來,人們就有使用標記的習慣,而對於標記使用的開端,已難以考證,此外,使用商標的行為對於現代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欠缺商標的經濟市場難以運行,消費者無從區別、選購商品,生產者則欠缺提升產品品質的動力,不僅經濟市場機制無法運行,更可能導致經濟競爭機制的崩塌,有鑒於商標的重要性,各國相互簽訂國際條約,制定相關制度規範、保障商標,並對於仿冒商標的行為制訂民事和刑事責任。我國商標法對於仿冒商標的行為,原本只有民事侵權責任之規範,然而,因應當時代的國際情勢和國際條約之需求,我國商標法納入刑事規範處罰仿冒商標及販賣仿冒品的行為,在經過幾次修法後,現今我國商標刑罰的條文主要是以消費者的角度,...
Main Authors: | , |
---|---|
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
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10365105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