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放租林地發展混農林業之研究-以臺大實驗林契約林地為例
租地造林乃緣於日本領台期間林木過度採伐,台灣光復後政府財力及物力不足,林務管理欠周,林地遭濫墾、占用隨處可見,故期能透過引進民間人力、物力以及財力,加速完成造林工作。1990年代,政府為防止天然林的快速消逝對國土保育及環境造成負面影響,而全面禁止砍伐天然林,加上我國加入WTO後,開放進口大陸廉價木材,致國產木材逐漸失去競爭力,林農經營林業入不敷出,而拓展種植果樹之面積,改種高經濟價值作物,如茶葉、咖啡、葡萄、柳丁及檳榔等。然而,在林地上同時存有林業與農業使用,並不能直接類比為永續的「混農林業」經營模式,其特殊條件值得進一步探討。 起源自游耕活動的混農林業具有多功能性且符合土地倫理的...
Main Author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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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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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825702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