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留守業務與國家安全之研究
政府遷台後,為激勵士氣,提高戰力及安定社會,於1955年10月建立「留守業務制度」 ,由國防部和內政部權責分工,就其軍事部門方面,則由當時國防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負責成立專責單位,自1958年逐步將撫卹、軍保、軍眷管理處及其他有關各項安後工作一併納入留守業務體系,於1960年7月16日正式成立留守業務署,至此國軍留守業務才真正建構出完整的體系。 然而軍人是國家安全與穩定的基石,軍人從事的是特殊的事業,具有奉獻性、犠牲性。軍人的義務為公法性質,要求軍人效忠國家、服從軍法和軍機保密,軍人若觸法均以軍法制裁,相對的軍人的職務風險及家庭生計,國家更應給予對等的照顧和保障。透過本文研究,瞭解我...
Main Author: | |
---|---|
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
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69810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