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我國公司登記制度—以公司負責人登記為中心

公司法為求提高商業交易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並維護交易安全,對於公司資訊之一般公開,採取公司登記制度,由國家公權力介入,規範資訊公開之格式與內容,要求公司須將許多公司內部資訊向主管機關登記,以供不特定大眾可得而知。 然公司登記制度之立法意旨雖係為保障交易安全,惟從執行面上觀之,公司登記制度雖將公開公司資訊之搜尋與查證成本分配由主管機關負擔,然主管機關實際上無法承擔登記資訊之查證成本,僅流於形式審查與完全仰賴司法確定判決,對於登記之真實性採取消極之態度,導致登記制度無法即時與正確反映公司之組織現況。而公司於公司登記制度中應係最有能力確保登記資訊之正確性及完整性之一方,然制度設計上卻未規範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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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陳寶貴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66510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