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在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對條約和政府間國際組織權限的變化
香港和澳門為非國家行為者,在英國和葡萄牙的統治下都享有部分的對外事務權限。兩地分別確定在1997年和1999年重新回到中國的統治下,然在過渡期間,中英、中葡都瞭解到國際聯繫對香港、澳門未來發展的重要性,在「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明確規範在回歸中國統治下的對外事務權限。整體而言,香港、澳門特區的國際地位在過渡期間有所提昇,但日後應會在框架內穩定發展。 === 中華民國台灣的國際空間本質上不同於香港、澳門的對外事務權限,但都有深深受北京影響這個共通處,特別是在馬英九政府主張和對岸談判解決國際空間的情況下,香港、澳門的對外事務權限對我國有其參考價值。本文試著去分析和北京協商解決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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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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