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險不當行銷民事救濟之研究-以保險人責任為中心-

我國引進投資型保險後,可能產生何種消費糾紛?要保人如何於訴訟上主張權利?實乃亟待研究之問題。 本文蒐集日本、中國、美國之投資型保險不當行銷案例,並研究日本、美國要保人於訴訟上之救濟方式。發現不論是日本之「變額保險事件」、中國之「平安保險退保事件」、美國之代表性案例「保德信不當行銷案」,均是因業務員於行銷時就投資型保險之性質、功能不實說明或片面說明所引起。於日本,要保人主要依據侵權行為理論主張權利,法院並課予保險人說明義務,要求保險人於行銷時必須就投資型保險為一明確說明,日後並因消費者契約法與金融商品販售法,而得對保險人直接主張撤銷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於美國,則因投資型保險於美國定位為有價證券...

Full description

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陳人豪, Jen-Hao Chen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0358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