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用航空委員會體制研究

美國民用航空委員會(civil Aeronoutics Board)是管制民航運輸業的政府機關,對於民用航空事業的發展,曾有至為卓越的貢獻。它是由五估委員所組成的委員制機關,亦即美國所特有的所謂獨立管制委員會之一。獨立管制委員會行使準立法與準司法的職權,無論其組織型態與地位,都異於一股行政機關,尤其司法性的行政程序更是具有特色。 美國航空行政是採多元的制度,所以民用航空委員會並不是管制民航運輸業的唯一的機關,這與我國由交通部設置一個民用航空局來掌理所有關於航空事業的事項,情形迥然不同。目前民用航空委員會所擔負的僅是經濟管制的任務而已,至於航空事業的安全管制職權,是分由屬於行政部門的隸屬運輸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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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蘇次雄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92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