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問題之探討

中國大陸自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以來,提高了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改善了農民長期貧困的生活。另外由於「真理標準」的提出,整個中共指導思想都產生了變化,首先是一九八○年九月中共中央的七十五號文件指示「可以採取憑工計分、勞動日、聯產計酬的辦法」,認為「包產到戶」沒有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後,農村改革很快就展開來,次年中共 中央的一號文件就完全肯定了「『家庭聯產承包制』是社會主義責任制」,到了一九八三年更是給予高度的評價,彼時全中國大陸農村就大約有百分三九十三是實施「包產到戶」。由於農民擁有自主權,積極性立即被調動起來。農民成為真正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經濟生產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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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 Authors: 劉衛邦, LIU, WEI-BANG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4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