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不可分原則之理論與實際
刑事訴訟法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蓋為使社會秩序得以維持,被告人權得以保障,其間必須有妥適之訴訟程序以為之橋樑。本文擬就實務上審判範圍及對象之實際運作,與日本戰後訴因制度之適用情形做借鏡加以探討,並深入各章節之規定,以歸納之方法,說明「審判不可分原則」之運用。本文共分七章: 第一章緒論,闡釋刑事訴訟之理論基礎,法院基於不告不理之原則,審理、處罰被告,而被告亦有不受訴外裁判之權利,兩者如何得以制衡。第二章日本訴因制度與審判不可分原則,共分四節,分別介紹日本訴因制度之起源及其運用情形。本文在此著墨甚多,乃希冀從日本改採訴因制度之經驗中,...
Main Author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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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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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399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