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合憲性之法律解釋與補充
一、由合憲性法律解釋原則之概念內容為出發,以學者有關之論述為基準,試圖釐清其概念,並將其類型化。 二、次則闡述合憲性法律解釋原則之正當性基礎,概任何法律解釋方法若失其法律功能上或法體系上之正當性基礎,亦將失其存在之價值。 三、合憲性法律解釋方法,究係傳統解釋方法(包括體系解釋)之變形運用,抑或一種得一以貫之的獨立解釋方法,殊有就其性質作定位之必要。 四、違憲審查其本質乃係一種憲法制度之設計,與為法律解釋方法之合憲性法律解釋原則,嚴格言之,兩者本質並不相同。惟合憲性法律解釋乃運用憲法解釋法律,使憲法所選擇的價值決定直接或間接地發生穿透之效力,簡言之,即具體化了憲法原則,是於檢視過...
Main Author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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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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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346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