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生存權保障論我國年金保障制度之建構

本文認為生存權係為社會權權利範疇中之最重要者。社會權之興起與資本主義強調利潤極大化的追求,產生社會不平等的現象與個人自由權流於形式有關。社會權主要的目的便在於彌補自由權的缺失,讓國家權力可以積極的作為使社會公平與正義得以實現,並使人權保障體系更臻於完整,職是之故,社會權可謂為基本人權中的重要一環,也是使個人自由與社會正義得以實現的基石。 作為道德倫理權利的社會權,其基礎建立於社會正義之上。因此,為使社會權得以實踐,國家必須以積極的差別待遇原則,使得最不利處境之人得到最大的利益。因此,政府的必須利用其分配部門規範出一個可以符合正義標準的分配比例與分配方式,來進行合理的正向所得重分配並避免貧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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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郭文正, Vinsom Kuo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020012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