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效果中財產給付制度之研究

近代之離婚制度,乃十六世紀以來,個人主義及自由主義倡行下之產物。基於夫妻實質平等關係之實踐,離婚自由原則之確保,並為減輕社會救貧之負擔,各國均就離婚效果中,設有財產給付之制度。而分別由贍養費之給付、損害賠償責任之負擔及夫妻財產之清算,三分面予以規範。 由於離婚原因已由有責主義邁向破綻主義,以及近年來婦女在社會上、家庭中之地位急遽提高,離婚效果中財產給付制度之規定,亦有隨之加以修正之必要。本文擬由先進國家改正立法之趨勢,檢討我國現行法中有關規定之得失,以提共修正時參考之用。 本論文共一冊,凡八萬餘字,計分五章,各章內容大要如下: 第一章:緒論。略述本文寫作之動機,並就羅馬法、寺院法及我國固有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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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蕭麗琍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020008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