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專利權海關保護之研究

大陸及臺灣均規定,發明專利權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發明之權。亦規定,物之發明之實施,指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之行為。在專利權人或其專屬被授權人提起專利侵權實體訴訟前,專利權人或其專屬被授權人一般得請求海關就嫌疑貨物為暫不放行措施或扣押,以防止侵害專利權之貨物進入商業市場。一般而言,涉及商標權或著作權之貨物較容易透過貨物外觀以觀察是否侵權。然而,大部分附有專利的貨物均不易以貨物外觀以觀察是否侵權。特別是,舉例而言,一支智慧型手機上可能有上千的專利於其上,而且許多商品都有類似情形。所以,由第一線的海關人員去辨識有無專利侵權是困難的。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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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洪三凱, Hung, San Kai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100961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