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之建構─兩岸劃設「非軍事區」之探討

一、非軍事區的概念屬軍事互信機制的一環,而軍事互信機制的緣起主要在「信心建立措施」,「信心建立措施」的實踐係在 1975年8月1日「歐洲安全暨合作會議」簽訂了「赫爾辛基會議最終協議書」,規範了歐洲安全、經濟科學技術和環境領域、人道及其他領域的合作、召開後續會議等結論,其中有關「建立信心措施暨特定層面安全與裁軍文件」主要規定為防範因軍事資訊缺乏而引發的誤解與判斷,造成武裝衝突的危險,各締約國應循外交管道告知對方,並主動邀請對方觀察其軍事行動與演習;信心建立措施實施至今己有近30年的時間,從歐洲、東協及兩韓實踐經驗,來探討末來台海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之建構。 二、非軍事區通常是靠近停戰線的緩衝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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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 Author: 白永成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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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9292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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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一、非軍事區的概念屬軍事互信機制的一環,而軍事互信機制的緣起主要在「信心建立措施」,「信心建立措施」的實踐係在 1975年8月1日「歐洲安全暨合作會議」簽訂了「赫爾辛基會議最終協議書」,規範了歐洲安全、經濟科學技術和環境領域、人道及其他領域的合作、召開後續會議等結論,其中有關「建立信心措施暨特定層面安全與裁軍文件」主要規定為防範因軍事資訊缺乏而引發的誤解與判斷,造成武裝衝突的危險,各締約國應循外交管道告知對方,並主動邀請對方觀察其軍事行動與演習;信心建立措施實施至今己有近30年的時間,從歐洲、東協及兩韓實踐經驗,來探討末來台海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之建構。 二、非軍事區通常是靠近停戰線的緩衝區,一般所謂的「非軍事化」是指一國不能在其領土的特定部份駐軍或是維持軍事設施,從軍事戰略的觀點來看,「非軍事區」的設置目的,主要是避免或降低武裝衝突再度爆發的可能性,所以所有的軍事力量、供應和裝備,除非另有規定,否則都應撤出「非軍事區」。 非軍事區的設立最早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戰敗後,凡爾賽和約在法德邊境上的萊茵蘭地區設立的軍事緩衝區;第二次世界後爆發朝鮮半島的戰爭,戰後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劃定了臨時軍事分界線,並從分界線上各後退2公里,形成了一個寬4公里的非軍事地帶作為緩衝區;伊拉克與科威特的「非軍事區」係1990年發生了波灣戰爭,戰後聯合國在伊、科邊界設立15公里寛的非軍事區;上海五國的「非軍事區」1996年4月25日,中、俄、哈、吉、塔五國元首在上海簽署了五國「關於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及「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協定」。主要內容除了規範五國的軍事互信機制項目,其中甚至規定軍隊並從邊界各自退後100公里設立為非軍事區。 非軍事區設立的案例其中德國萊茵蘭及伊科邊境設立的非軍事區,均因強權的野心,引發了軍事衝突而中止,朝鮮半島的非軍事區雖然維持兩韓的和平,但北韓利用地道及利用特種部隊對南韓實施攻擊或對在非軍事區間相互開火的事件層出不窮,在南韓實施陽光政策後才使兩韓的軍事衝突減少;故非軍事區的設立,僅能減少兩個敵對團體的軍事摩擦,並不能帶來永久的和平。 三、兩岸歷經了軍事衝突對峙、互不往來及和平交流、協商等時期,近期政府高層頻頻抛出善意,總統陳水扁先生提出「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的具體構想及主動邀請中共指派代表一起磋商兩岸推動協商的方式,以探討「非軍事區」之劃定,惟都未獲得中共善意的回應,中共對兩岸軍事互信機看法如下:認為歐洲的軍事互信機制有歷史的條件與限制,兩岸並不存在有這些條件、而中共對兩岸協商的主要對像是美國,而非台灣、台灣所規劃的軍事互信機制有為「兩國論」及「台獨」輔路之嫌、現行「國防白皮書公布」及「海上人道救援」則係國際慣例,而非兩岸協商的結果、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必先協商「結束敵對狀態」而非協商互信機制、我方提出軍事互信機制是根本亳無誠意的,主要是凝聚民意及做給美國看、對「三通」認定為屬一國水域內的交通,兩岸關係仍然屬一國內部事務,與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無關、中共積極與其鄰國建立互信機制,獨排兩岸安全議題,企圖使台灣在東南亞地區「邊緣化」,使我在國際上孤立無援,最後不得不屈服其所訂的條件下。 四、兩岸地區要劃設非軍事區,在現行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尚未能達成共識前,僅能以我單邊劃定一非軍事區,以作為雙方的軍事緩衝區,大概可區分台灣海峽地區,可作為非軍事區三項,以台灣海峽、海峽中線以西地區至大陸沿海及以金、馬等外島為劃設地區,經綜合以政治、經濟、軍事、心理分析,以金馬等外島劃定為非軍事區較具體可行。 五、兩岸缺乏政治共識致使軍事互信難落實,中共以冷處理信心建立機制,雖然台灣視信心建立機制的問題迫在眉睫,台灣針對避免兩岸軍事衝突所提出「劃定軍事緩衝區」、「建立海峽行為準則」和共同宣示「放棄發展大規模毀滅武器」等議題,為建構兩岸和平關係的具體善意,但是以兩岸目前的互動幾乎停擺,故兩岸建立互信機制亦非常不樂觀,一般均認為短時間內條件與環境不可能成熟,由於中共的排拒,兩岸之間很難仿照歐洲經驗,建立談判互信機制;台海目前確實有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可避免最近日趨頻繁的軍事行動如共軍船艦直接南北穿越台海、繞行台灣東部海域,甚至戰機飛越台海壓迫中線,很容易雙方誤判而發生誤擊事件,造成台海戰爭的爆發。台灣若要建立所謂的「軍事緩衝區」,我方也必須提出善意,現況最佳的方案只有從金馬撤軍,將金馬劃設為非軍事區,換取中共的善意,重啟兩岸互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