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網際網路上兒童色情言論之管制 -以美國法之學說與裁判為中心

我國以成年人為色情內容描述對象的管制規範(即成人色情言論),主要見於刑法第235條對「猥褻性色情內容」的刑罰規定以及相關傳播法規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有害兒童之色情內容」的行政裁罰;至於以兒童為描述對象的限制(即兒童色情言論),則透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為處罰,在此色情言論管制的法規範體系下,係將「兒童色情言論」的處罰規定當作刑法第235條的特別法,當色情物品係描繪兒童從事色情活動時,不論在色情內容、犯罪行為態樣與刑度均廣泛地加重處罰。 然而,筆者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相關判決作比較法研究,發現早在1982年的Ferber案判決與1990年的Osborne案判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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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葉子誠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76510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