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受益人之架構

自十九世紀起人壽保險事業在各國已見大幅之進展,迄至今日,人壽保險之種類層出不窮。保險制度可稱之為現代文明產物下之最重要發明,存在於無形,卻也無所不在的影響著人類社經發展。保險已儼然成為人類規避風險最具效果之工具之一。然而,在我國至今保險事業仍尚屬發端時期,由於近幾年來之推廣與倡導,人們已知利用保險制度對自己老年的生活或是其死亡後家屬的生活預作安排,以填補因生命短促而造成之損失,壽險業務逐漸蓬勃發展,但投保率仍遠落後於美、日各國,故可以預見仍有極大之成長空間。人類社會無時無刻都處於自然及人為之風險當中。不確定性,是所有風險的最本質,各種隨機事件所造成損失的不確定性都可稱之為風險。伴隨著人們分散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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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劉于嘉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7358011%22.
Description
Summary:自十九世紀起人壽保險事業在各國已見大幅之進展,迄至今日,人壽保險之種類層出不窮。保險制度可稱之為現代文明產物下之最重要發明,存在於無形,卻也無所不在的影響著人類社經發展。保險已儼然成為人類規避風險最具效果之工具之一。然而,在我國至今保險事業仍尚屬發端時期,由於近幾年來之推廣與倡導,人們已知利用保險制度對自己老年的生活或是其死亡後家屬的生活預作安排,以填補因生命短促而造成之損失,壽險業務逐漸蓬勃發展,但投保率仍遠落後於美、日各國,故可以預見仍有極大之成長空間。人類社會無時無刻都處於自然及人為之風險當中。不確定性,是所有風險的最本質,各種隨機事件所造成損失的不確定性都可稱之為風險。伴隨著人們分散與化解風險、彌補損失之必要,以防止風險所造成的傷害,影響日常生活的維持,保險機制將類似風險合併為各危險共同體。一般言之,人壽保險具有儲蓄與保障之功能,與財產保險的目的專於填補損害有所不同,於生存保險的情形,使人可在經濟生命力最旺盛,預存經濟資源,以保險給付貼補因年老退休後,收入減少、支出增加之需求,且在購買壽險時,可預先確定將來可收到之保險金額及固定的期間,及每次應繳納的金額及價金。 故本文將以受益人為中心點進行相關之研究,探討利益第三人在人壽保險契約中所衍生出來法律問題。只有當我們能夠認真的看待受益人所可能面臨的法律爭議、經濟需求,確切的體會、瞭解受益人安排背後對於生存者的意義,並且發展出以受益權為中心點的保險設計,始能使人壽保險的設計更能貼切的符合被保險人的需求。本文將自受益人之產生做深入之探討後,進而研討受益權之喪失及其它相關之受益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