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正義之辯—以無罪推定為中心
摘 要 所謂正義係指公平公正且不應為了多數人的福利而犧牲少數人,從而筆者認為法庭正義乃追求絕對之真實為目的,正當法律程序僅為絕對真實之擔保,而非追求程序保障下之擬制之真實,基於人權保障,設若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則視為不真實,為被告無罪之推定即「無罪」,然無罪推定不僅維持絕對真實消極意義,並有督促執法者應本於無罪推定之初心,堅守正當法律程序以追求絕對真實之積極意義即「真實無辜」,並制度上尚應進一步賦予人民於案件定讞後追求絕對真實之權利,始為正義。爾來肇因於在地法意識與司法判決之落差所導致之社會運動,啟發作者透過自身參與法庭活動之觀察、社會矚目案件之個案研究、司法人員之訪談及相關文獻之歸納,臚列...
Main Autho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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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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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6961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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