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出資制度之研究-以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心-
我國公司法之資本制度一向以奉行資本三原則為圭臬,惟近年來為求因應市場實務上彈性、改革之需求,資本三原則的根基亦漸漸被動搖,例如於資本確定原則,以民國55年為分水嶺,公司法從法定資本制放寬到折衷式授權資本制,至民國94年後再修正為單純授權資本制,資本三原則之精神已有所鬆動。另於資本確定原則及資本維持原則下之共同概念—出資種類,同於此潮流下亦趨放寬。 於民國90年前,公司法對於股份有限公司之出資標的有嚴格限制,原則上以現金出資為主,例外始得以現物出資(公司法第131條第3項、第272條但書規定)。不僅對於現物出資之標的做限制(限於「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亦對現物出資主體多為規範(於公司設立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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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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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665102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