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預先訂價協議制度之研究
我國於2004年底完成「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營業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之發布作業,其中內容對於預先訂價協議亦有詳細的規範,其目的在減少移轉訂價事後查核所引發的爭議及所造成的行政負擔。鑑於我國預先訂價協議制度,與其他先進國家及中國大陸之制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本研究透過國內外文獻及先進國家與我國對預先訂價協議處理之比較分析來檢視我國預先訂價協議制度可能遭遇的困難及解決之道,並對與中國大陸簽署雙邊APA之可行性加以探討。 === 本研究發現我國預先訂價協議制度和國外相比較有很大不同,其中包括設定苛刻及高門檻的申請條件、裁量權極大的初審機制、而無供雙向溝通之預備會談機制、亦無專設之小組專門處理APA之...
Main Author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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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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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8992102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