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契約之研究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 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 第二章 旅遊契約之意義與性質 第一節 旅遊契約之當事人 一、旅遊營業人 二、旅客 第二節 當事人之主給付義務 一、旅遊營業人應提供旅客旅遊服務 **問題:旅遊契約之整體性有何實益? 旅遊營業人提供之旅遊服務應具整體性,惟其有何實益,現分述如下: 1.未包括「安排旅程」之整體旅遊服務   依第五百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旅遊營業人所提供之整體旅遊服務若未包括「安排旅程」時,則非屬旅遊契約。   【本文見解】對此,實有檢討之餘地,理由如下:第一,旅客之所以訂立旅遊契約,無非冀求獲得一「包辦旅遊」(組合旅遊),至於「安排旅程」應非旅客非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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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曹庭毓, Tsao,Ting-Yu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89651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