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太常寺官員陞遷之研究
吳元年(1368),設置太常司,其制度源自秦朝的奉常,是主掌國家祭祀禮儀的機構,至洪武三十年(1397)改名為太常寺,一直延用到明末。太常寺的官員有寺卿、少卿、寺丞、典簿、博士、協律郎、贊禮郎、奉祀、祀丞、廩牲令大使、廩牲令副使、司樂。太常寺卿與大理寺卿同是正三品,比光祿寺卿、太僕寺卿高一等,比鴻臚寺卿高三等,可見太常寺卿位尊品高。雖然明代考課之法規定,無論中央或地方官員,任滿三年為一考,六年再考,在九年兩次的考核中,稱職的官員得以留任,表現中等或不稱職者,除非犯大錯,也可以留任。本研究以有明一代為時間範圍,希冀針對明代以前太常寺發展、明代太常寺的組織、職掌和功能、太常寺官員的來源、異動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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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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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821535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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