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籍制度之研究
本文計分七章。以內容畫分,包含三部分:第一、三章是導論;第三、四、五 、六章是本論;第七章是結論。的成長性,作為本論中引申革新地籍管理必先重視 制度設計之依據。其次,分別就地籍制度所包含約兩個基本項目-土地測量與土地 登記,略述各國制度的概況,以供比較研究之參考。最後敘明本文研究之動機、方 法與目標。第二章概說我國地籍制度之沿革,分三節,第一、二節敘述民國前後有 關地籍整理之措施及演進;第三節敘述台灣省地籍制度之沿革。從歷代有關地籍史 實之研究,我國地籍之所以遲至民國以後才能逐漸上軌道,其原因,主要由於未能 將地籍建立成一個經常性的行政制度,以致無法維持並發揮其功能。導論部分,第 一章緒論,分...
Main Author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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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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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8760%22. |
Summary: | 本文計分七章。以內容畫分,包含三部分:第一、三章是導論;第三、四、五
、六章是本論;第七章是結論。的成長性,作為本論中引申革新地籍管理必先重視
制度設計之依據。其次,分別就地籍制度所包含約兩個基本項目-土地測量與土地
登記,略述各國制度的概況,以供比較研究之參考。最後敘明本文研究之動機、方
法與目標。第二章概說我國地籍制度之沿革,分三節,第一、二節敘述民國前後有
關地籍整理之措施及演進;第三節敘述台灣省地籍制度之沿革。從歷代有關地籍史
實之研究,我國地籍之所以遲至民國以後才能逐漸上軌道,其原因,主要由於未能
將地籍建立成一個經常性的行政制度,以致無法維持並發揮其功能。導論部分,第
一章緒論,分三節,首先分析地籍與制度的意義,然後敘述制度化管理以及制度所
具有
本論部分之第三、四章分別從現行的土地登記與土地測量制度加以研究。第三
章為登記制度之研究分五節,在前三節中,首先敘述現行制度的特點,並就我國所
採登記絕對效力與實質審查的原則,在現代社會中是否仍合乎時宜的問題加以探討
,基於現代社會對不動產物權登記需兼顧安全性與時效性的需要,吾人認為,這兩
項原則是正確可行的,但在作業條件與方法上郤有待改進。雖然現行登記制度具有
產權公信效力的優點,但在實務中,郤存有相反的作法,第四節節以有關已婚婦女
產權登記被否定其公信力為例,分析檢討其缺點;除了上述雖已登記而無公信力的
現象之外,不動產物權項目中,亦有不需登記即已取得產權者,以致造成登記簿記
載與事實脫節,第五節部以此種現象加以探討,並認為,為了使各種錯綜複雜的產
權關係,能夠明確起見,亟須貫徹登記要件主義。第四章為土地測量制度之研究,
分三節,第一節敘述多目標土地測量之新地籍建立的程序;第二節介紹目前台灣地
區實施土地測量計畫之意義與內容。雖然土地測量制度的建立,大部分屬於技術性
的範圍,但在制度結構上,仍須配合地籍行政的目標,為了有效的執行土地測量業
務,第三節乃探討有關行政問題,並建議成立中央土地測量總機構及建立測量師制
度。
除了以上就土地登記與土地測量分別作制度本質上之探討外,為了發揮制度的
優點,仍有賴作業方法的設計與推動。在第五章地籍管理作業方法之研究中,吾人
認為在現行制度執行上,應予改進的重點有三:第一,加強機關間行政業務連繫與
配合;惟其如此,而後行政效率與行政便民的理想才能徹底達成。第二,地籍法令
系統化的建立:其目的,在使地籍制度所具有的絕對效力與實質審查,在公平、謹
慎與迅速、便民之間能有客觀合理的作業準則。第三,在地籍管理作業方式上,應
配合現代化之水準;其目的在利用現代管理科技以解決現代社會中繁複的管理問題
。此外,由於經濟社會中專業分工以及學識專業化的趨勢,吾人認為在處理地政事
務上,應從速建立專業代理制度,加重其功能,並提高從業人員之素質與地位,對
政府與民間,都甚具意義,這是第六章所討論的重點。
第七章結論,係歸納各章探討心得,對我國地籍制度所擬議之改革方向。其要
點包括:在管理上,政府應該發揮主動負責與簡政便民的職能;在方法上,必須府
合最新科學管理的水準與潮流;而在目標上,必須兼顧兩項任務,其一要能掌握詳
實的土地資料以供實施民生主義土地政策之依據;其二要能強化登記公信力及作業
時效以配合現代化經濟社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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