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化對元朝婚姻制度的影響
蒙古族於一二O 六年成吉思汗統合了各小部族成一蒙古帝國;在第五代汗忽必烈時,又結束了我國從五代開始的三個多世紀的分裂狀態,以漠南中原為中心,建立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北方游牧民族統治的,君臨全中國的封建王朝- -元朝。 忽必烈採用漢法治理漢地,同時又保存了許多蒙古舊制,使當時中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既延續了漢族農業文明的主流,又呈現了複雜的民族特質。本文即嚐試整理出蒙古在大蒙古國游牧社會及元朝漢族農業社會,此二不同的時空下所表現的婚姻制度,比較其異同之處。並探求蒙古傳統文化對元朝漢族農業社會婚姻影響的程度。 十二、三世紀草原游牧社會的蒙古,在其婚姻習俗上,與北亞游牧民族相同,須遵守氏族外婚,...
Main Author: | |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4828%22. |
Summary: | 蒙古族於一二O 六年成吉思汗統合了各小部族成一蒙古帝國;在第五代汗忽必烈時,又結束了我國從五代開始的三個多世紀的分裂狀態,以漠南中原為中心,建立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北方游牧民族統治的,君臨全中國的封建王朝- -元朝。
忽必烈採用漢法治理漢地,同時又保存了許多蒙古舊制,使當時中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既延續了漢族農業文明的主流,又呈現了複雜的民族特質。本文即嚐試整理出蒙古在大蒙古國游牧社會及元朝漢族農業社會,此二不同的時空下所表現的婚姻制度,比較其異同之處。並探求蒙古傳統文化對元朝漢族農業社會婚姻影響的程度。
十二、三世紀草原游牧社會的蒙古,在其婚姻習俗上,與北亞游牧民族相同,須遵守氏族外婚,仇家忌婚等原則,並在此前提之下,進行掠奪、交換、服務、收繼、聘娶及賞賜婚等婚姻方式,各種婚姻方式均是於當時的社會情境下應行而必行的,各具其社會、經濟、政治的重要性。忽必烈建立元朝後,知游牧社會的制度無法適用於漢族農業社會,是以參酌前朝婚姻舊制,另融入蒙古傳統文化風俗,制定適於漢族社會的「元婚律」,用以規範漢族社會蒙古人(尤其以漢人為對象)的婚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