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與政府仲裁-以訊號賽局解析基本工資制定

  有關基本工資調整幅度之決策過程,在民國86年7月時,產生了重大的變革,以往之基本工資調整幅度都是由勞委會組織—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及二分之一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指數上升率,做為每次調整基本工資的依據,然後報行政院院會核定,但自民國八十六年起,勞委會決定開放勞資團體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最後的核定權在行政院,所以行政院可以視為勞資雙方利益團體投入其遊說支出以產生政治影響力的地方。   本文即考慮勞資團體在基本工責制定的協商過程中,存在著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並且進行協商和遊說的過程,當給定政府在遊說過程中的最適策略後,可以去求得勞資團體在協商過程中的最適策略,在文中採用訊號賽...

Full description

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陳正輝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10000623%22.
Description
Summary:  有關基本工資調整幅度之決策過程,在民國86年7月時,產生了重大的變革,以往之基本工資調整幅度都是由勞委會組織—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及二分之一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指數上升率,做為每次調整基本工資的依據,然後報行政院院會核定,但自民國八十六年起,勞委會決定開放勞資團體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最後的核定權在行政院,所以行政院可以視為勞資雙方利益團體投入其遊說支出以產生政治影響力的地方。   本文即考慮勞資團體在基本工責制定的協商過程中,存在著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並且進行協商和遊說的過程,當給定政府在遊說過程中的最適策略後,可以去求得勞資團體在協商過程中的最適策略,在文中採用訊號賽局理論的分析方法,最後產生一個separating equilibrium,說明勞方可以根據資方所傳送的訊號去正確的猜測到資方所擁有的私人資訊,結論為如果政府在求社會福利極大化的目標下,可以藉由勞資團體減少其投入遊說的成本而達成,因此政府應該在社會福利函數中給予資訊弱勢團體較大的權數,或是限制政府取得資訊的來源,預期將可以減少利益團體投入遊說的成本而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