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企業競爭行為之研究-建築業與百貨業實證研究
產業組織學「結構─行為─績效」架構係以市場結構或行為研究產業之市場績效,以市場結構來解釋或預測市場行為,但甚少直接研究企業之競爭行為。大部分研究均發現高集中度或高市場占有率與投資報酬率有正相關關係。PIMS研究係以個體企業觀點探討市場結構與績效關係,發現影響績效(投資報酬率)的主要結構因素為:市場占有率、投資密集程度、公司規模。市場占有率高、公司規模大,投資密集程度低之企業,其投資報酬率高。 近年來之研究發現「結構─行為─績效」並非單向因果關係,而是相關關係又鑑於企業主管經常直接面對其他企業之競爭行為,並需決定本身應採之競爭策略和行為,故本研究以市場行為為研究重點,而將個別企業之結構與績效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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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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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02000676%22. |
Summary: | 產業組織學「結構─行為─績效」架構係以市場結構或行為研究產業之市場績效,以市場結構來解釋或預測市場行為,但甚少直接研究企業之競爭行為。大部分研究均發現高集中度或高市場占有率與投資報酬率有正相關關係。PIMS研究係以個體企業觀點探討市場結構與績效關係,發現影響績效(投資報酬率)的主要結構因素為:市場占有率、投資密集程度、公司規模。市場占有率高、公司規模大,投資密集程度低之企業,其投資報酬率高。
近年來之研究發現「結構─行為─績效」並非單向因果關係,而是相關關係又鑑於企業主管經常直接面對其他企業之競爭行為,並需決定本身應採之競爭策略和行為,故本研究以市場行為為研究重點,而將個別企業之結構與績效合併為企業特性,不予以區分,以實證研究探討企業特性與企業競爭行為之關係,以及分析競爭行為之主要類型、發生原因,對競爭者與購買者產生之影響。
貳、研究設計
本研究之企業特性係以PIMS之市場占有率、投資密集程度、企業規模、和投資報酬率來定義,競爭行為係分成:1.獨占、結合、聯合、妨礙進入之減少競爭行。2.非價格競爭行為。3.價格競爭行為。4.不公平競爭行為,並依據文獻資料,配合本研究目的,建立台灣企業競爭行為類型表,以及推論有關企業特性與競爭行為關係之假設。
經訪問建築投資業和百貨零售業共126 家,獲得資料完整之問卷95份,再刪除明顯不合理之問卷11份,實際得到有效問卷84份。用卡方檢定企業特性與競爭行為關係,並用因素分析抽取企業特性之共同因素,以建立企業特性類型,另以各受訪企業行銷支出金額之高低區分其是否從事非價格競爭或價格競爭行為。
建築業興建房屋出售,金額高、購買頻率低、業者之規模較大但差距不大,屬獨占性競爭的市場結構;百貨業銷售日用消費品,金額低、購買頻率高、業者之規模平均較小但差距甚大,屬緊密寡占的市場結構,並設有標準卡特爾的聯合組織。由於台灣企業除公用事業及公營企業外,大都屬緊密寡占、鬆弛寡占、獨占性競爭的市場結構,因此本研究發現之結果應能適用於台灣企業之一般化推論。
參、研究發現
一、假設驗證結果
1.市場占有率高、企業規模大、投資密集程度低的企業傾向於採行聯合、結合,與妨礙進入等減少競爭行為,以及採行產品差異化,並以較高的行銷岐出比率從事非價格競爭的行銷活動。
2.市場占有率低、投資密集程度高、企業規模小之企業,較少採行減少競爭的行為以及非價格競爭的行銷活動,而傾向於採行價格競爭方法以增加競爭力。
3.不公平競爭行為因資資料不足,未能直接驗證其與企業特性之關係。
4.投資報酬率與競爭行為的相關關係並不顯著。
由樣本企業採行競爭行為原因之分析,以及市場占有率之高低和企業規模大小相關,投資密集程度為資本週轉率的倒數等關係可推論;大企業或資本週轉效率佳的企業,傾向於採行減少競爭行為和非價格競爭行為,以求增加銷售量和營業利潤;小企業或資本週轉率差的企業,傾向於採行價格競爭行為,以求增加銷售量。
二、其他發現
(一)企業特性類型與競爭行為類型之互動模式
發現企業特性包含市場權力(與市場占有率、規模均正相關)與資本需求(與投資密集程度正相關,而與投資報酬率負相關)二共同因素,由此二因素組成的企業特性類型與競爭行為類型有顯著的相關:
1.市場權力大、資本需求大之企業傾向採行減少競爭行為。
2.市場權力大、資本需求小之企業傾向採行非價格競爭行為。
3.市場權力小、資本需求小之企業傾向於採行價格競爭行為。
4.市場權力小、資本需求大之企業,在百貨業資料不全,在建築業則傾向採行不公平競爭行為。
(二)企業特性類型與競爭行為對投資報酬率之影響
1.企業特性類型對投資報酬率影顯顯著。
2.緊密寡占市場之產業,競爭行為對投資報酬率之影響顯著。
3.獨占性競爭市場之產業,企業特性類型與競爭行為對投資報酬率之互動影響顯著,如依互動模式配合時,投資報酬率較高。
(三)競爭行為分析
本研究之競爭行為調查發現:
1.業者所採行的許多減少競爭行為和不公平競爭行為並未列入公平交易法草案之規範範圍。
2.業者認為不公平競爭行為和價格競爭行為對同行業者非屬公平,而各種行為對購買者均很公平,因此各種競爭行為均會產生使購買者增加採購、競爭者跟進等結果。
3.消費者保護因素未受到業者與政府之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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