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承認與執行
國際商務仲裁係解決國際貿易糾紛之重要制度,為世界各主要貿易國家所公認。國際商務仲裁領域中,包含有仲裁契約之要件、方式及效力。仲裁人之資格、選定,仲裁人契約之要件、方式及效力,仲裁程序之進行,仲裁判斷之成立、生效,有關仲裁之訴訟,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等課題,其中以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問題,最為繁複,最能表現出國際商務仲裁制度之特色,國際商務仲裁制度即賴此法律效果而獲得維繫,故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雖為國際商務仲裁之最後一個問題,但卻為最重要之問題。我國商務仲裁條例於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十一日修正時,特增訂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規定,促使仲裁法制國際化,以因應國際貿易之需要。實施迄今,六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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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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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ltd-CHENGCHI-A20020003002013-01-07T19:20:17Z 論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承認與執行 藍獻林 國際商務仲裁係解決國際貿易糾紛之重要制度,為世界各主要貿易國家所公認。國際商務仲裁領域中,包含有仲裁契約之要件、方式及效力。仲裁人之資格、選定,仲裁人契約之要件、方式及效力,仲裁程序之進行,仲裁判斷之成立、生效,有關仲裁之訴訟,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等課題,其中以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問題,最為繁複,最能表現出國際商務仲裁制度之特色,國際商務仲裁制度即賴此法律效果而獲得維繫,故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雖為國際商務仲裁之最後一個問題,但卻為最重要之問題。我國商務仲裁條例於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十一日修正時,特增訂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規定,促使仲裁法制國際化,以因應國際貿易之需要。實施迄今,六年有餘,得失成效如何,應予檢討。本論文即以「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承認與執行」為研究範疇,謹說明其提要如後: 本論文共分七章,都二十餘萬字。第一章導論,就仲裁法在我國之進展,分幼稚時期、成長時期及昌明時期三個階段加以介紹,並對仲裁法制之國際化而為論述,進而點出涉外仲裁之三大主要課題,即涉外仲裁契約、涉外仲裁之法律適用、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而最後一個課題即為本論文之探討對象。第二章外國仲裁判斷之基礎理論,剖析內外國仲裁判斷區分之理論,研究其區分標準及實益,並就外國仲裁判斷之概念、效力及確定等問題,詳為論述。 第三章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立法例。從外國仲裁判斷之意義、承認與執行三個層面,觀察英國、美國、法國、西德、日本等仲裁法制較發達之先進國家立法例,作比較性考察,以供檢討我國現行法制之參考。第四章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國際立法。由於各國仲裁法相互衝突,全部統一之理想,短期內難以實現,各國政府乃致力於國際性之立法,以求仲裁法制之局部統一。本章先從雙邊條約方面,說明英國、美國、法國、西德及日本等國在此方面之努力及成就,後從多邊條約方面,評述國際聯盟及聯合國時期,國際間所締結之仲裁條款議定書(日內瓦議定書)、外國仲裁判斷執行公約(日內瓦條約)、聯合國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及執行公約(紐約公約)、歐洲國際商務仲裁公約(歐洲公約)、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公約(解決投資爭約公約)及以仲裁解決因經濟、科學與技術合作所生民事法糾紛公約(莫斯科公約)等主要立法,並歸納各該公約之立法原則及精神,俾供立法及司法之採酌。且進而研究國際立法在我國之地位,以解決其與國內法間之法律衝突及適用問題,更對於中美斷交所影響於兩國間所締結之條約者,併加論述。 第五章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承認,說明承認外國仲裁判斷之意義及量由,探究聲請承認之管轄法院及應提出文件,並論述承認之要件、舉證責任及我國法院之審查處理。研討之際,皆引述英美法德日等國立法例及主要國際立法作為論據,且列舉我國司法實務上之主要裁判,期能相互印證,尋找出承認外國仲裁判斷最妥當之原理。第六章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執行,析述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意識、理由,探討聲請執行之管轄法院及應提出之文件,並就執行名義之各種理論加以論述,更研究我國法院之審查處理及假扣押、假處分等司法保全問題,期能規畫出理想之執行過程。 第七章結論,就本論文所探討之課題。作一總證,並提出個人之建議,指明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制度,嗣後應努力之方向,俾供立法、司法及仲裁實務之參考。 本論文之完成,勞劉師鐵錚百忙抽空,指導鼓勵,供給資料,傳道解惑,啟發靈感,蒙李祕書長元簇關懷督促,訓勉有加,復蒙楊司長崇森、林所長山田、趙教授公茂、賴教授源河、唐教授豫民關心愛護,時予教示,法教授治斌、藍教授瀛芳、王副祕書長志興、林檢察官俊益慷慨惠借資料,陳推事丁坤、高推事秀真、劉推事介民、林科長平國、謬學長建台提供寶貴意見。又荷內人王昱之幫忙翻譯日文資料,張股長罕楨、舍弟獻榮協助校對,安排印刷,於此論文草成之際,謹一一致最誠摯之謝意,日後當繼續努力,用以報答各位師長之教誨照顧,親朋好友之鼓勵支持。 仲裁法制之研究,在我國甫行起步,理論基礎之建立尚待加強,實務之運作亦輒感困擾。獻林才學疏淺,謹就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承認執行問題加以探討,尚待後續研究之處甚多,懇切希望法學界、司法與仲裁實務界及其他關心仲裁法學之先進,隨時賜教指正。 國立政治大學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02000300%22. text 中文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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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仲裁係解決國際貿易糾紛之重要制度,為世界各主要貿易國家所公認。國際商務仲裁領域中,包含有仲裁契約之要件、方式及效力。仲裁人之資格、選定,仲裁人契約之要件、方式及效力,仲裁程序之進行,仲裁判斷之成立、生效,有關仲裁之訴訟,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等課題,其中以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問題,最為繁複,最能表現出國際商務仲裁制度之特色,國際商務仲裁制度即賴此法律效果而獲得維繫,故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雖為國際商務仲裁之最後一個問題,但卻為最重要之問題。我國商務仲裁條例於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十一日修正時,特增訂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規定,促使仲裁法制國際化,以因應國際貿易之需要。實施迄今,六年有餘,得失成效如何,應予檢討。本論文即以「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承認與執行」為研究範疇,謹說明其提要如後:
本論文共分七章,都二十餘萬字。第一章導論,就仲裁法在我國之進展,分幼稚時期、成長時期及昌明時期三個階段加以介紹,並對仲裁法制之國際化而為論述,進而點出涉外仲裁之三大主要課題,即涉外仲裁契約、涉外仲裁之法律適用、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而最後一個課題即為本論文之探討對象。第二章外國仲裁判斷之基礎理論,剖析內外國仲裁判斷區分之理論,研究其區分標準及實益,並就外國仲裁判斷之概念、效力及確定等問題,詳為論述。
第三章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立法例。從外國仲裁判斷之意義、承認與執行三個層面,觀察英國、美國、法國、西德、日本等仲裁法制較發達之先進國家立法例,作比較性考察,以供檢討我國現行法制之參考。第四章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國際立法。由於各國仲裁法相互衝突,全部統一之理想,短期內難以實現,各國政府乃致力於國際性之立法,以求仲裁法制之局部統一。本章先從雙邊條約方面,說明英國、美國、法國、西德及日本等國在此方面之努力及成就,後從多邊條約方面,評述國際聯盟及聯合國時期,國際間所締結之仲裁條款議定書(日內瓦議定書)、外國仲裁判斷執行公約(日內瓦條約)、聯合國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及執行公約(紐約公約)、歐洲國際商務仲裁公約(歐洲公約)、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公約(解決投資爭約公約)及以仲裁解決因經濟、科學與技術合作所生民事法糾紛公約(莫斯科公約)等主要立法,並歸納各該公約之立法原則及精神,俾供立法及司法之採酌。且進而研究國際立法在我國之地位,以解決其與國內法間之法律衝突及適用問題,更對於中美斷交所影響於兩國間所締結之條約者,併加論述。
第五章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承認,說明承認外國仲裁判斷之意義及量由,探究聲請承認之管轄法院及應提出文件,並論述承認之要件、舉證責任及我國法院之審查處理。研討之際,皆引述英美法德日等國立法例及主要國際立法作為論據,且列舉我國司法實務上之主要裁判,期能相互印證,尋找出承認外國仲裁判斷最妥當之原理。第六章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執行,析述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之意識、理由,探討聲請執行之管轄法院及應提出之文件,並就執行名義之各種理論加以論述,更研究我國法院之審查處理及假扣押、假處分等司法保全問題,期能規畫出理想之執行過程。
第七章結論,就本論文所探討之課題。作一總證,並提出個人之建議,指明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制度,嗣後應努力之方向,俾供立法、司法及仲裁實務之參考。
本論文之完成,勞劉師鐵錚百忙抽空,指導鼓勵,供給資料,傳道解惑,啟發靈感,蒙李祕書長元簇關懷督促,訓勉有加,復蒙楊司長崇森、林所長山田、趙教授公茂、賴教授源河、唐教授豫民關心愛護,時予教示,法教授治斌、藍教授瀛芳、王副祕書長志興、林檢察官俊益慷慨惠借資料,陳推事丁坤、高推事秀真、劉推事介民、林科長平國、謬學長建台提供寶貴意見。又荷內人王昱之幫忙翻譯日文資料,張股長罕楨、舍弟獻榮協助校對,安排印刷,於此論文草成之際,謹一一致最誠摯之謝意,日後當繼續努力,用以報答各位師長之教誨照顧,親朋好友之鼓勵支持。
仲裁法制之研究,在我國甫行起步,理論基礎之建立尚待加強,實務之運作亦輒感困擾。獻林才學疏淺,謹就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之承認執行問題加以探討,尚待後續研究之處甚多,懇切希望法學界、司法與仲裁實務界及其他關心仲裁法學之先進,隨時賜教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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